社保個人繳費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社保個人繳費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以個人名義參加社保的是包括我國的農村的村民,還有一部分的城鎮居民,這部分自由職業者也就只能夠通過個人的名義去繳納社會保險了。其實國家一直都是鼓勵如果有條件的話自己交納社保,肯定也是對未來生活的一種保障的。但是在個人繳費之前,也應該仔細的瞭解一下社保個人繳費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一、社保個人繳費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一)社保個人繳費需要的手續

1、本市户籍人員可辦理獨立個人參保醫療險種及養老保險。 獨立個人參保所需資料:

(1)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代辦還需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方法: 可到就近的區局辦税廳辦理,辦理時間為每月4日-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

2、非本市户籍的自由職業者不能獨立參保,只能以企業職工方式參保醫療保險。

二)個人交社保辦理流程

1、對於單位員工,通常都是以單位名義辦理社保繳納業務。對此單位相關參保辦理人員會根據即定的社保辦理流程進行,個人需要填寫社保申請書,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即可。單位對根據個人工資收入情況,按一定比例來繳納各位保費。

2、對於個人來説,如果想繳納保費,則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的辦理繳納費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門【通常在鄉鎮社保部門(社區居委會)或縣社保局】提出申請辦理社保。

3、單位未交社保個人該怎麼辦時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以及複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保費和申請書等資料,就可以在社保經辦部門辦理養老保險繳納手續。

4、再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着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上述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

二、個人社保繳費年限是多久?

國發[1997]26號文件第5條規定:“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這就明確告訴我們,企業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若是不滿15年,就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繳費累計滿15年是企業職工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前提,是一個下限條件。

儘管規定企業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但絕不是説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就可以不再繳費了。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職工本人具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法定義務,而且履行這一義務是強制性的。

三、個人交社保費用的計算方式有哪些?

1、由單位代交。即單位與個人共同繳費,這樣,單位繳納一部分,個人交納一部分,按照個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資收入,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部分將按照個人的上年月平工資8%交納養老保險,2%交納醫療保險,0.5-1%交納失業保險。

2、個人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交納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數百至數千,當地各有規定),按一定比例交納,各地規定不同,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

個人繳納社保的話主要是需要攜帶好身份證和户口本直接到當地的社保中心去辦理就行了,但是,不管是代辦還是自己繳納社保都只侷限於醫療和養老這兩種的,另外繳費年限也是明確要滿15年以後才可以的,個人繳納社保的繳費的基數也是分成好幾個不同的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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