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離職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一、主動離職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具備的條件是如下:
1、申請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
2、申請仲裁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
3、該勞動爭議屬於該仲裁委員會管轄;
4、申請書及有關材料齊備;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二、法律規定勞動仲裁的受理範圍主要有哪些?
勞動仲裁的受理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適用於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範圍主要包括:
(1)因執行、變更、解除、終止等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2)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3)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則在上述基礎上,進一步豐富、調整和擴充了勞動仲裁的適用範圍: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假如在離職之前就跟公司有一些無法調解的矛盾,那麼,法律上也沒有規定存在勞動關係是申請勞動仲裁的前提條件。但是,員工應該在離職之前適當的收集一些有利於自己仲裁訴求的證據,不過,部分勞動爭議其實是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