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5天被辭退沒有工資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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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5天被辭退沒有工資合理嗎?

現如今,很多人在用人單位入職了幾天,在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結果因為種種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了。但是公司已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不給予勞動者工資。很多新入職的大學生畢業羣體不知道相關法律,不知道入職5天被辭退沒有工資合理嗎?請看下文。

一、入職5天被辭退沒有工資合理嗎?

即使是一天,也應當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者在試用期5天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並且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對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我國的勞動法中規定即使是工作了一天,用人單位也是應當支付工資的,如果發生了工作幾日被用人單位辭退卻不給相應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去投訴的時候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能證明你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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