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形下企業會選擇勞務派遣員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員工的情形有哪些?勞務派遣合同和一般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現在很多單位為了規避風險和責任,都會選擇使用派遣員工。比如,我們常見的派遣員工有:機關事業單位的司機、銀行的大堂經理,或者是移動聯通的客服等。這些崗位的人,百分之九十的都是屬於派遣員工。勞務派遣合同實際上是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首先要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之後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單位招聘員工進行派遣的合同。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內容要寫明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什麼情形下企業會選擇勞務派遣員工

一、可替代性工作

比如説單位的人事,因為懷孕回家生小孩子,這個時候需要有一個人來替代她的工作,那麼這個人就可以從外部招聘而且作為派遣員工來使用。

二、臨時性工作

指的是在工作場所非正式僱傭的勞動者,一般以日計薪。沒有社保或者公積金,最多是單位會有一個補充的商業保險。勞動法針對於勞務派遣工的期限有一定要求,最多隻能簽訂6個月的派遣合同,不然就必須是正式工。

三、輔助性工作

一般指為主營崗位提供非主營的輔助工作,這類工種,也是可以選擇勞務派遣。客服、信息審核員等,這些崗位都可以稱之為輔助性工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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