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提離職公司不讓走的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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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離職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三日後做好交接工作,可自行離開。如果公司強行留下你,可以找人事部門或其他上領導,還有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最好還可以尋求法律保護,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提離職公司不讓走的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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