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的獎金需要扣個税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一、辭退員工的獎金需要扣個税嗎?

辭退員工的獎金需要扣個税嗎?

需要根據實際發放的金額來判斷。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規定了經濟補償金的個税計算問題,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税;

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税。

二、試用期辭退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

1、《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承擔其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其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不利後果。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承擔其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的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其按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不利後果。

2、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對經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證據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予以經濟賠償,賠償數額大概為一個月的工資。即你可以拿到實際的工資加一個月左右的工資。

3、如果是你自願辭職,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賠償。

三、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經濟補償金應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綜合上面所説的,辭退員工就代表着要涉及到經濟賠償的事宜,而且對於在賠償之後的金額只要達到了納税的情形,那麼就一定要依法的進行給予,同時對於獎金的金額一般是算在經濟補償之內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按公司法的流程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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