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辭退試用期員工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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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辭退試用期員工流程是什麼?

企業辭退試用期員工流程是什麼

1、掌握辭退員工的原因

2、謹慎做出辭退的決定

3、收集固化辭退員工的證據

4、面談前的準備

5、面談的實施

6、辦理離職手續

根據面談的結果及約定的離職時間,人力資源部可以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人力資源部在員工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結算工資和離職補償金並出具離職證明,轉移員工的社保和人事檔案關係。

二、試用期可以辭退職工嗎?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其實無論是在試用期還是職工正式入職以後,辭退員工的流程都非常的簡單,公司前期準備完了之後,後面基本都是直接通知員工。不過,在試用期就辭退員工的,基本上都是發現員工本人不太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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