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勞動關係勞動仲裁申請書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4W

一、確定勞動關係勞動仲裁申請書怎麼寫?

確定勞動關係勞動仲裁申請書怎麼寫?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這裏寫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哪些情況下可申請仲裁?

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當事人可就以下爭議提請勞動仲裁:

1、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及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獎金、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因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因認定無效勞動合同(含部分無效)、事實勞動關係、特定條件下訂立勞動合同、職工流動、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經濟補償和賠償發生的爭議;

5、因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怎樣進行勞動爭議仲裁?

1、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2、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説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現在對於勞動關係,如果要想進行確認的話,那麼必須要提供勞動仲裁的申請書,因為它是通過仲裁這個程序來進行認定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當中需要載明的最重要的事項就是仲裁的請求,還有一些證據,提供一些證據才能夠幫助仲裁委員會確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