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怎麼仲裁勞動關係的確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4W

仲裁庭怎麼仲裁勞動關係的確定

通常我們都認為對勞動關係的確定,主要是依據勞動合同。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可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並沒有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仍有可能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那麼,仲裁庭怎麼仲裁勞動關係的確定呢?下面就由365律師小編為您提供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事實勞動關係是什麼

事實勞動關係包括以下幾個概念:

1、沒有書面合同形式,通過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而形成的勞動關係;

2、應籤而未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而形成的勞動關係;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前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繼續在本單位工作卻沒有與其及時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延續的勞動關係;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勞動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規定了勞動者的權力、義務條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兼併合同中規定了職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問題,這就有了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的依據;

5、勞動合同構成要件或者相關條款缺乏或者違法,事實上成為無效合同,但是雙方依照這一合同規定已經建立的勞動關係。

二、仲裁庭怎麼仲裁勞動關係的確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因為事實勞動關係的確立,在勞動爭議處理和工傷認定中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仲裁庭對勞動關係的確定就十分關鍵。關於仲裁庭怎麼仲裁勞動關係的確定,主要是依照我國勞動部所作出的關於事實勞動關係確定的相關通知作出仲裁。如果您還有什麼困惑的話,不妨諮詢365網站的各位專業律師,獲取更為專業的幫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