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轉移勞動關係 - 有哪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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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轉移勞動關係,有哪些風險?

現在很多大型公司都會成立一些分公司,涉及到人員的調動,這樣的話,被調動的人員可能要轉移勞動關係,從總公司轉移到分公司去。由於勞動關係是重要的民事法律關係,在轉移的時候,稍有操作不慎,就可能導致糾紛的發生。那麼,怎麼樣轉移勞動關係?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做個介紹。

一、怎麼樣轉移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的轉移主要包三大塊:勞動事實關係轉移、社會養老保險轉移、醫療保險轉移。

1、關於勞動人事關係轉移。

(1)老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把解除證明拿到,調檔用。

(2)新單位出調檔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寫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轉移人事檔案或户口,寫清楚轉移地址。如果單位沒有人事代理權,需要去單位依託的人事局把接收函蓋章子,需要攜帶單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還需要介紹信。

(3)如果單位有人事代理權的話帶調檔函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可以去老單位提檔了。

(4)回來存檔。

2、關於社會養老保險轉移。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按照以下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二、勞動關係轉移有哪些風險?

員工關係轉移目前已由原來的個別現象變得越來越為常見。所謂員工關係轉移,實際是將員工的勞動關係由原用人單位轉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單位,在此過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單位、新用人單位與員工一起簽署三方協議,員工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與新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員工關係轉移的原因各種各樣,例如應業務合作單位的要求,因公司業務調整,甚至為了公司上市而進行組織拆分等等。

在員工關係轉移過程中,通常涉及人員較多,企業稍有不慎便會面臨嚴重的法律風險。在本文案例中企業在員工關係轉移上還是有很多值得借鑑的地方的,也正是因為企業前期工作的到位只產生了一起勞動爭議,企業相對付出的成本較小。若企業從一開始就處理不當,將可能面臨大規模的訴訟,甚至無法完成員工關係轉移。

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怎麼樣轉移勞動關係這方面的知識。轉移勞動關係涉及到事實勞動關係的轉移、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等。轉移勞動關係,首先員工應該解除和原公司的勞動合同,然後同新公司簽署一份勞動合同,這樣社保關係也隨之轉移。另外,員工還可以通過簽署三方協議的方式轉移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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