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勞動關係是否成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如何判斷勞動關係是否成立?

大學生在畢業後都面臨一個找工作的問題,而大多數大學生可能都會選擇進入公司或者企業實現自己的夢想,進入企業就必須要簽訂合同,確定勞動關係,而如何判斷勞動關係是否成立就成了一個關鍵的問題,只有真正準確的建立了勞動關係,才能利用法律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利益,那麼如何來判斷呢?

如何判斷勞動關係是否成立

勞動法律關係,即雙方當事人是被一定的勞動法律規範所規定和確認的權利和義務聯繫在一起的,其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是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的。勞動法律關係的一方(勞動者)必須加入某一個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並參加單位的生產勞動,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而另一方(用人單位)則必須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或質量給付其報酬,提供工作條件,並不斷改進勞動者的物質文化生活。

法律特徵

1、勞動關係是在現實勞動過程中所發生的關係,與勞動者有着直接的聯繫。

2、勞動關係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提供生產資料的勞動者所在單位。

3、勞動關係的一方勞動者,要成為另一方所在單位的成員,要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以及有關制度.

勞動關係的認定

一、實踐中有的單位沒有籤合同,而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要存在實際用工,就認定勞動關係存在,所以認定勞動關係存在只是個認定標準和舉證的問題。

理論:認定勞動關係的基本標準應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着管理與被管理、指揮與被指揮、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輔助標準為: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條件;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勞動關係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實現這種關係的隸屬性。平等性是由勞動力市場等價交換原則決定的,表現在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或服務,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雙方之間形成的是一種等價有償的關係。但這種平等性只是體現在勞動關係建立的過程中,雙方是否建立勞動關係以及勞動關係的條件、內容可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勞動關係建立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平等關係即告結束,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職工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支配或指揮,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此時雙方形成了管理與被管理、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兼有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由此可見,勞動關係是否成立並不一定需要勞動合同的存在,只要存在某些特定的要素,諸如付與報酬,單位提供條件等要素,即可判定勞動關係成立,這就讓我們在如何判斷勞動關係是否成立時有了一個較為準確的標準,能夠更好的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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