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不滿一年辭退補償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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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不滿一年辭退補償是怎樣的?

現代這個社會,工作是人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不僅僅可以帶來穩定的收入,同時也可以使人們的精神生活得到豐富。在現實生活中,工作中是有許多困難的。那麼,如果入職不滿一年辭退補償是怎樣的?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入職不滿一年辭退補償是怎樣的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

入職不滿一年辭退補償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首先支付補償金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其次,不滿一年但是已滿六個月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六個月計算。最後,至於具體的金額要看之前的工資水平。如果大家對於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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