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審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工程師有不同的級別,不同級別的工程師職稱評定標準不同。
1.助理職稱:(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稱
2.中級職稱:(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3.高級職稱:(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稱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稱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稱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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