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人員加班工資應由誰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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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人員在用人單位加班加點工作,他們有沒有加班工資?他們的加班工資應該由誰發放?勞務派遣工加班工資,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發給派遣工人。他們的加班工資又該如何計算?本站為您一一介紹。

勞務派遣人員加班工資應由誰發放

一、勞務派遣人員加班工資應由誰發放

勞務派遣是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根據法律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才是法律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但是其本身並不直接用工,而是將勞動者外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由用工單位對勞動者直接管理、指揮。外派勞動者的依據是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這是兩個單位之間的行為,不同於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協議的內容告知勞動者,其中就包括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工資是勞動者按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是不固定的,不可能在勞動合同和派遣協議中提前規定出具體數額。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除工資外,加班費、效益獎金、福利,這些都是被派遣勞動者應當與用工單位的其他勞動者一樣享有的,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單位發給派遣工人。

《勞動合同法》第63條第1款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二、加班工資的計算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由於勞務派遣中關係三方利益,即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這給勞務派遣加班工資的認定造成了不少的麻煩。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務派遣勞動者的加班工資由用工單位進行支付,且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支付。要是您所在的用工單位不支付您加班工資的話,可以向本站網站在線律師進行諮詢,我們會幫助您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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