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勞動爭議案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一起重大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成功解決日前,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牽頭,與市勞動監察科、市勞動法制科、市勞動監察支隊共同為一家外資企業的81名員工追索勞動報酬、賠償金共計69.31萬元,併為81名員工補繳欠繳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集體勞動爭議案件

2008年3月28日,由於該外資企業部分車間進行車間設施大修,遂做出排產調整,決定安排該企業的81名員工放假,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81名員工發放休假工資544元/月。可是,單位從2008年4月至2009年底,未為該81名員工發放休假工資。為此,該81名員工於2009年12月5日向包頭市勞動仲裁委提請仲裁,請求單位為其發放休假工資、因欠付工資引發的賠償金及補繳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市勞動仲裁委接到該案後,考慮到該案是一起典型的羣體性欠薪欠保案件,市勞動仲裁委當即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協商研究決定,該案由市勞動監察支隊調查處理。經勞動監察部門調查督促,該外資企業承諾於2009年年底前為81名員工支付相關待遇。因該外資企業未能按約定期限履行承諾內容,2010年7月30日,81名員工再次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市勞動監察支隊提出申請,要求協調解決此事。經過調解,今年8月4日,81名員工與該外資企業雙方再次就爭議內容達成調解意見。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也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製作調解書。經81名員工申請,市勞動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加班加點,為當事人製作324份調解書,並及時為雙方當事人送達了調解書。該案共為申訴員工追索生活費69.31萬元,併為81名員工足額追繳欠繳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勞動監察支隊在辦案過程中,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多措並舉,着力打造勞動爭議維權的“綠色通道”,大力促進勞資雙方的和諧穩定。

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其實並不難解決,只要雙方走法律規定的流程,行使自己應該行使的權利,那麼所謂的勞動爭議就可以很快的得到處理。我國的法律關於勞動者權益這方面的條例其實並不少,所以説勞動者一旦受到權益的侵害,首先想起的是行使法律的權益維護自己的利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安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