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的申訴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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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勞動爭議是經常發生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問題、加班問題、辭工問題等都可能發生勞動爭議。如果要解決勞動爭議,對於勞動爭議的申訴時效是多久呢?不管解決什麼糾紛,證據的提供都是很重要的。那麼發生勞動爭議應提供哪些證據?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進行介紹,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

勞動爭議的申訴時效是多久

一、勞動爭議的申訴時效

一般人都知道勞動爭議的申訴時效是60天,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是指,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證據表明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據一般的規律推定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是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時效的開始。

這裏要嚴格區別“爭議發生之日”和“事件發生之日”兩個概念。申訴時效是從“爭議發生之日”起計算,並非以“事件發生之日”起計算。

二、發生勞動爭議應提供哪些證據?

發生勞動爭議需要提供以下證據:

(一)勞動爭議案件一般舉證內容: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2、勞動仲裁委員會對起訴方裁決書的送達日期。

3、勞動關係的證明: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僱傭關係的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關證明或當事人其他協議。

(二)因涉及企業開除、除名、辭職、退工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內容:

1、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的決定、通知。

2、按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罰的,應提供相應的規章制度。

3、職工違章違紀的有關證據材料。

4、職工的工資、獎金收入情況。

5、涉及培訓費的,用工單位必須提供支付培訓費的具體依據及必須服務期限等。

6、涉及住房補貼費的,分房單位須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補貼費的具體數額及必須服務期限等。

(三)追索勞動報酬的舉證內容:

提供勞動起止日期、所欠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等有關證據。

(四)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內容:

1、企業交納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證據。

2、職工的工資獎金情況。

3、職工傷勢鑑定及醫療費單據。

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勞動爭議相關的問題。在發生勞動爭議之後,相對於用人單位來説,勞動者一般都處於弱勢地位,因此,勞動者在發生勞動爭議要先保持理智的頭腦,不能怯弱。只要能夠收集齊全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在勞動爭議仲裁或者是勞動訴訟中,勝訴的概率還是非常大的。因此,發生了勞動爭議,勞動者要積極收集證據,如果有遇到了什麼困難,要及時諮詢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尋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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