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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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序是什麼?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是多久?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應當親自或者書面委託代理人到有管轄權的仲裁委書面申請,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填寫後遞交給仲裁工作人員,然後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一)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

(二)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用藍黑或者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均須本人簽名並落有申請日期。申請書除應寫明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電話及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電話等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勞動關係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複印件A4型紙。

3、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儘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供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證複印件、經營地等;如果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現居住地地址、聯繫電話等。

4、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複印件A4型紙,有委託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並提交複印件A4型紙以及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5、送達地址確認書。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繫電話等內容。

(三)受理或不予受理。

仲裁委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決定受理的案件,申請人應當及時到仲裁委辦理有關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二、勞動糾紛仲裁的時效是多久?

(一)勞動糾紛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三)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勞動糾紛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四)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五)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七)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需要通過勞動仲裁來就合同爭議糾紛達成一致的,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在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內來進行申請調解,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自當事人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為時一年,超過時限的,當事人將失去申請勞動仲裁的權利,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連雲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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