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可以申請幾次?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5W

申請人就同一事項再次申請勞動仲裁,按以下規定處理:

勞動仲裁可以申請幾次?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的,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申請人自己撤訴的,之後申請人在仲裁時效之內再次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勞動爭議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即同一請求事項已經受理過的,就不再受理(除了變更請求事項,如經濟補償金,變更為經濟賠償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該發不予受理通知書。

所以,勞動仲裁應當在仲裁時效內申請,且同一事項只能申請一次勞動仲裁,除非申請人自己撤訴的,之後申請人在仲裁時效之內再次申請仲裁,或者當事人變更請求事項,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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