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階段誤工費是否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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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階段誤工費是否發放?

員工和單位因為勞動合同的續簽發生糾紛的,員工可以嘗試協商解決,沒有效果的話,再找調解仲裁的解決辦法。員工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會花時間收集相關證據,並參加辯論,這會耽誤一定工作。那麼,勞動仲裁階段誤工費是否發放?我們通過下面這篇文章瞭解下。

一、勞動仲裁階段誤工費是否發放?

在工傷處理當中的“誤工費”,實質為“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之規定,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實踐中,勞動仲裁機構對停工留薪期在12個月以內的,一般可以參考通過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病歷資料予以確認,然後裁決相應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超過12個月的,都要通過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但前後總的時間都不會超過24個月。

二、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2、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並送達當事人。

決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後三日內到仲裁委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辦理受理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3、經仲裁委批准決定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舉證,超過舉證期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綜上所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有效方式,勞動仲裁階段誤工費單位是要支付的,按照員工的實際工資標準確定。這個應該叫停職留薪工資,最長髮放週期是兩年。員工提出勞動仲裁,在申請書中寫清楚被申請單位信息、申請仲裁理由及要求單位賠償的金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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