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出庭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勞動仲裁需要出庭嗎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出庭嗎

在工作中勞動者跟用人單位產生糾紛的話,如果勞動者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失,往往會選擇通過法律的方式進行維權。一些勞動者去申請了勞動仲裁,但是對於申請了勞動仲裁之後的處理並不清楚,其實勞動仲裁併不一定需要去法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因為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糾紛居中的公斷與裁決。根據我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只有不服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以,一般情況下,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糾紛在勞動仲裁階段解決的話,勞動仲裁只需要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即可,當一方當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勞動爭議才需要到法庭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經上述內容所示,我們可以知道,當勞動者與公司之間發生糾紛時,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糾紛問題做出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後的15日內訴訟至人民法院。因一方進行訴訟,則需要出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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