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算津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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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資算津貼嗎
加班工資不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
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
1、《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的規定中得到答案。
2、《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