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時工資加班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8W
固定工時工資加班費
標準工時加班費有什麼不好

這一微妙的變化要求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也應當是除以21.75來計算。這一變化導致部分勞動者的加班費有所減少。

首先是公務員折算日薪減少了。按照新的“月計薪天數”計算,公務員的加班費比以前按“月工作日”計算減少了。由於政府機關是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加班費的,所以公務員在計算加班費時,折算出來的日工資可能有所減少,但並不會對其月工資總量帶來影響。

但是,對於絕大部分在企業上班的職工,不會造成太大影響。因為大部分企業並不會在職工加班時嚴格按照這個天數來折算日工資。而對於以日工資計算勞動報酬的勞動者而言,因其工資不以月薪計算,他們沒有月薪這個概念,所以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在標準工時制下,一般超過了約定的工作時間,那麼就會屬於加班。不過這時也要具體區分一下究竟是單位安排加班,還是勞動者自己主動加班。一般在前一種情況下,才能向用人單位主張加班費,至於對標準工時加班費計算,還需要結合具體的加班時間段、加班時間以及該員工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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