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延遲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4W 房產證可以延遲辦理嗎可以。 房產證應該在買房後30日內進行辦理。《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併、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 合同事務 合同違約 辦理 房產證 違約責任 延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