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勞動關係和勞務派遣糾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確認勞動關係和勞務派遣糾紛
勞務派遣勞動關係的性質是什麼

相對於正規就業而言,勞務派遣是一種典型的非正規就業方式,在我國亦是一種新型用工方式,與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時期曾經存在的企業之間的職工借調有某些相似之處,但其性質截然不同。關於勞務派遣的性質,學界有不同的觀點,這裏我們對此不做過多的討論。通過描述勞務派遣現象,可以將勞務派遣定性為是一種組合勞動關係。在勞務派遣中,存在着三種主體和三重關係。


三種主體是勞務派遣單位、接受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三重關係是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的關係,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的關係和接受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的關係。


在勞務派遣中,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即僱主是派遣單位,僱員是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之後,派遣單位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到接受單位,勞動者在接受單位的組織管理下從事勞動。


勞務派遣的本質特徵是僱用和使用相分離。派遣單位作為被派遣勞動者的僱主,雖然是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僱主,因為他並不為勞動者提供真實的工作崗位和勞動條件,也不是勞動者實際勞動給付的對象。勞動者實際勞動給付的對象是勞動關係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單位。


被派遣勞動者要為派遣單位的“客户”即接受單位工作,成為接受單位勞動組織的成員,服從接受單位的指揮命令,遵守接受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並實際給付勞動。派遣單位既然是勞動關係中的僱主,有義務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提供福利待遇等。


接受單位作為實際得到勞動給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擔勞務派遣協議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包括為勞動者提供實現勞動給付的工作崗位和其他勞動條件,進行勞動組織和監督管理、勞動安全衞生教育等,並承擔向派遣單位支付派遣費用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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