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已經獲得賠償的能再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2W
交通事故已經獲得賠償的能再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嗎
交通事故已經獲得賠償的能再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嗎
理論上説: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是由於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那麼勞動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請求侵權賠償,又可以向單位請求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
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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