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社保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勞動糾紛社保
勞動糾紛,社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關於單位不給你買社保,你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1. 你去找社保局,要求社保局對單位應繳的部分進行追繳,如果社保局不履行,那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社保部門的不作為。2. 到社保局問一下,看是否進行過社會保險登記,如果已經進行登記了,看能否還進行補繳。看是否可以自己補交,如果可以那你就自己到社保部門去交,對於應由單位繳納的部分,有權要求單位返還。3. 如果還沒有登記,那像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這三項你自己也是買不了的。那你可以直接到勞動部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單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4. 那如果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給你造成了損失,那麼對於損失這部分你可以主張單位進行賠償。5. 與單位協商,看能否在經濟上直接進行補償。6. 你還可以以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為由要求解除勞動關係或勞動合同,並且解除時用人單位還需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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