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連續曠工處理依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2W
職工連續曠工處理依據
處理曠工的依據是什麼呢?怎麼處理呢?
 1、目前《勞動合同法》沒有專門對曠工作出規定。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謂對曠工的處罰辦法包含在(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曠工就屬於企業規章制度中的規定,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曠工作出制度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