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離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承擔什麼後果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勞動者離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承擔什麼後果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者離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承擔什麼後果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者沒簽合同自動離職,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因此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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