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職工年休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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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最新職工年休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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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年休假到底有多少天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與年休假獲得資格為“連續”不一樣的是年休假天數的計算方式為“累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然而,“累計工作”又如何認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在關於《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覆函釋明“累計工作時間,包括職工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視同工作期間)。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職工只需提供有效材料證明自己的工作年限,由各次工作年限相加之和即為“累計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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