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做算解除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8W
怎麼做算解除合同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怎麼才算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兩種,即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一、約定解除
《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該條,約定解除又可分為協商解除和約定解除權的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後,完全履行前,合同雙方通過協商解除合同的行為。約定解除權的解除,是指合同中約定一方享有解除權,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由該方當事人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行為。
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權的解除的區別在於:
1、協商解除協議屬事後協議;約定解除權協議屬事前協議,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即確定的。
2、協商解除的實質是以一新合同替代原合同,協商解除生效後,就發生解除原合同的效力;約定解除權的解除,唯有在約定的解除條件成立且權利人行使解除權時,才發生效力。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出現時,一方當事人行使解除權使合同關係消滅的行為。《合同法》第94條對此作了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