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工後 - 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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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拖欠工資又不給辭工怎麼辦?
單位拖欠工資不發,那麼員工是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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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