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死亡後勞動爭議糾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3W
勞動者死亡後勞動爭議糾紛
勞動爭議中勞動者如何取證

1、隨便籤字(名)最危險。簽字意味着勞動者本人對用人單位提出的條件的認可,因此胡亂簽字意味着本人胡亂的認可。


2、保護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很關鍵。很多用人單位“規定”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後都要“上繳”單位指定的一些“東西”,比如:工作服、工作牌等。然而這些東西確是勞動爭議案件中非常重要的證據。因此我們要對此有所準備。


3、對需要“上繳”的證據及時取證。有些東西是不需要上繳的,例如:勞動合同書,法律明文規定勞動合同應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各持一份。對於一些的確需要上繳的東西如工作牌、工作服等,勞動者可以在上繳前進行取證,例如穿着工作服拍照,對工作牌或其他書面證據進行復印留存等。


4、對於有些有着嚴格防範措施的單位,勞動者往往會被突然襲擊,此時勞動者不要亂了方寸,而是要學着如何在短時間內取證。例如採用手機錄音或手機拍照。


相信您在看完上文內容後,能夠對有關“有哪些解決勞動爭議的程序”以及“勞動爭議中勞動者如何取證”等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也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發生勞動爭議後,對於勞動者來説,最重要的便是要及時收集好有利於自己的證據,以便在解決勞動爭議時能夠處於有利的地位,不至於太被動而難以維權。不過,某些勞動爭議的證據並不好收集。如果您在收集勞動爭議證據時有遇到麻煩,要及時向勞動爭議專家律師諮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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