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工離職的競業限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技術員工離職的競業限制
在職員工有競業限制義務

實務中,對在職時競業限制的處理是: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規章制度中約定或規定,員工不得到競爭單位兼職,甚至不得到任何單位兼職。此時,用人單位無需額外對勞動者支付補償。用人單位可以將此作為勞動紀律中的一條,如果勞動者違反,可視為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而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違反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約定違約金條款,則該條款無效。


如果勞動者在職期間違反保密義務,則應承擔賠償責任。嚴重時可能構成犯罪


另外,如果員工的兼職行業實質上是利用職務之便收取賄賂,則有可能構成貪污罪或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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