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33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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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33條全文

刑事法律指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當事人相關行為是否符合相關罪的立案標準,當事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刑事處罰等等刑事辯護問題都可以在刑事法規中找到法律依據。所以瞭解基本的刑事法規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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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33條新舊對比


增加刑法133條[交通肇事罪]之一處罰情形除了原有的追逐競駛、醉酒駕駛外,增加了嚴重超載、或超時行駛、違反危險品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品危機公共安全等,都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原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133條之一是刑法修正案8增加的)

第133條是關於交通肇事罪的,這裏面做出的最新改變就是增加了定罪原因的範圍,超載超速運輸危險物品等行為都可能引發交通肇事罪。也規定了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於超載、超速、運輸危險物品造成的後果有直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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