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單位拖欠工資的材料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反映單位拖欠工資的材料怎麼寫
單位拖欠工資如何賠償

1、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這是其最重要的一個義務,而要是單位有剋扣員工工資或者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那麼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此時甚至還需要賠償員工。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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