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的雙倍工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9W
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的雙倍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賠償規定
  你好,可以主張,但是過訴訟時效了。2013年1月合同期滿後,乙公司應當在2013年2月內與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未籤,但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乙公司應支付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的雙倍工資。 但是,二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應從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具體而言,從勞動者入職第二個月起算。二倍工資的主張,已過訴訟時效,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