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加班怎麼談工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3W
試用期加班怎麼談工資
試用期加班工資
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如果工種相同、工作量相等,那麼試用期員工所付出的勞動就和正式員工一樣。只要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工作任務後,在合理的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加班工作,便具有支付加班工資的義務,並不受勞動者是否為試用期員工、是否為考察內容等限制。

説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規定:試用期加班工資 根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必須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務必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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