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離職有加班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9W

看情況:
一、試用期員工與用人單位確立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即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則沒有加班費。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員工離職有加班費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