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的獎金是不是共同財產 -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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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的獎金是不是共同財產,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的獎金是不是共同財產,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的獎金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時,婚後取得的財產,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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