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傷殘鑑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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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傷殘鑑定的時間
二次工傷傷殘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謝謝
一、工傷傷殘鑑定應提交哪些資料 1、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2、填寫市工傷鑑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文件和複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4、工傷職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5、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住院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 7、交納鑑定費300元。 二、工傷傷殘鑑定如何進行 工傷鑑定部門: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工傷鑑定申請: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辦理工傷鑑定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我辦發給《工傷認定申請表》。 第二步:申請人填表後交回我辦,同時提交:1、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的證明材料;2、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第三步: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形成決定書。 第五步: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申請人、用人單位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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