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規定遺失物的概念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7.17K 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規定遺失物的概念的遺失物指非基於遺失人的意志而暫時喪失佔有的物,遺失物只能是動產,遺失物的拾得屬於事實行為,不以拾得人有行為能力為必要。遺失物只能是動產,不動產不存在遺失的問題。遺失物也不是無主財產,只不過是所有人喪失了對於物的佔有,不為任何人佔有的物。【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債權債務 遺失物 債務債權 法律 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