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管轄地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借條的管轄地
請問大家借條的管轄地有用還是沒用?
朋友你好,我國民事訴訟法有以下規定: 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通過以上規定,你們的欠條的簽訂地的法院其實也是可以起訴的,以上是借條的管轄地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你,如果解決了你的問題,請採納,謝謝。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