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療養期時間由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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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療養期時間由誰鑑定
工傷療養時間

1、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法定理由,否則就是非法解除;


2、其次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綜合上面所説的,工傷一般是必須要進行工傷的認定才能進行得到相應的待遇,而且在申請費用的時候一般誤工費還有停工留薪是不能同時縈要的,只要用人單位發放了停工留薪的工資,之後就沒有權利在要誤工費的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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