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事訴訟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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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民事訴訟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哪些民事訴訟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哪些民事訴訟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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