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時勞動關係還存在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未籤勞動合同時勞動關係還存在嗎
未籤勞動合同時勞動關係還存在嗎
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但在實踐中以及法律上,我國也認同事實勞動關係,即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時形成的勞動關係的存在。
書面勞動合同時對勞動關係存在的一種證明,只要實踐中形成用工關係,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雙方符合勞動關係建立的其他要件的,勞動關係即存在。
同時,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即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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