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給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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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給籤合同

單位不給籤合同,合同訂立法律專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您好,單位不給員工籤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綜上,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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