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分攤面積38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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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分攤面積38平方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家的土地證分攤面積38平方米是什麼意思

你好,1、總建築面積÷總佔地面積=總分攤面積。

2、業主房屋面積÷總分攤面積=業主個人分攤面積。

3、土地證上的分攤面積越大,就表示小區公共活動面積就越大,也就越利於業主們活動。

4、土地面積通常是指地表面積在其水平面上相應的投影面積,即水平投影面積。不計入宗地面積的範圍有:無明確使用權屬的巷道或間隙地;市政管轄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公共使用的河灘、水溝、排水溝;已徵用、劃撥或者屬於原房地產記載範圍,經規劃部門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設用地的;其他按規定不計入宗地面積的。以上就是對土地證分攤面積38平方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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