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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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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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企業和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如果員工合同這幾天到期,又在醫療期,我理解的是:企業要先與其續訂勞動合同;並確立一份協議,寫明醫療期滿後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n需要進一步的解答,p/可以去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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