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鑑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交通事故鑑定有哪些

現如今隨着車輛越來越多,人心越來越浮躁,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總是經常發生,我們總會聽到今天在某個地方因為怎麼樣和另一輛車發生了嚴重的撞擊或者明天又會看到某某某地方因駕駛人員不規則駕駛導致了什麼悲劇等等。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越來越大,那麼交通事故的鑑定有哪些呢?

當發生交通事故後,首先第一步人們應該保持第一現場,如果因為救傷者而破壞了現場等到公安來一定要告訴公安,然後聯繫公安機關來處理這件事,然後進行一系列的收集證據於鑑定。那麼他們的鑑定標準是哪些呢?這其中包括物證證據一類的鑑定,法醫一類的鑑定,道具一類的鑑定等和財產損失評估。那麼當交通事故發生後首先第一步就是要保留現場收集證據,如果因為救助傷亡人員而破壞現場的要像公安機關説明清楚並記錄其中。

第二步法醫類鑑定,如果發生人員死亡則需要法醫來鑑定其死亡原因,屍體檢驗時間範圍一般最好不要超過屍體死後的前三天。如果檢測到其雙方的任何一方精神有問題則需要像醫院取證明,因為這關乎到案件的結果。

第三道路鑑定,公安機關要檢查其這次車禍有沒有造成道路的破壞,然後要進行一定的賠償問題。

第四車輛類鑑定,公安機關將要對車輛進行扣留,進行車輛檢驗,質檢,一般不超過二十天如果因為事態嚴重時間不夠充足則需要向上級請示,但是一般不得超過六十天。

第五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將決定雙方的責任問題,還要檢查其財產損失的嚴重程度。以上幾種都是交通事故中鑑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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