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內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作為交通道路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和賠償都起到了重要的影響。那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內容有哪些?評定的流程和標準又是什麼?本站為您解答。
一、鑑定流程
1、檢驗、鑑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或者當事人委託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評估。檢驗、鑑定、評估結果確定後,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鑑定、評估人簽名並加蓋機構印章。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3、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5、評定書。評定人評定結束後,應制作評定書並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6、不同的鑑定機構對同一鑑定對象出具多份鑑定結論,若各鑑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鑑定資格時,應依據鑑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採信高一級別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
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程序也不是很複雜,不過我們要從根本上做好準備,在小心謹慎駕駛的基礎上,做好必要的保障也是很重要的。
二、鑑定等級
一級傷殘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牀;
4.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明顯職業受限;
4.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職業種類受限;
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降低;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遠距離流動受限;
3.斷續工作;
4.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本文介紹了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相關內容,包括流程以及評級。具體案件中需提供堅定報告進行賠償或量刑,由於不同案件涉及因素複雜,具體需向專業法律機構進行諮詢。